济宁市地税局市中分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须知

发布日期:2018-01-15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中区地税分局 字体:[ ]

 

济宁市地税局市中分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须知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,应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。与往年相比,2017年度12万申报工作有三大变化:一是实现电子申报,由传统的办税服务厅上门申报升级为网上申报,纳税人可以通过电脑PC端及手机微信、APP完成申报,无需再到办税服务厅去申报,省时省力;二是实现申报表预生成功能,通过电脑PC端进行申报的纳税人,无需自行填写申报数据,只需对已生成的申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,或对未申报事项进行补充填写,即可完成申报,大大省去了以往查询数据、填写表格的麻烦;三是由原来的任职单位财务人员代理申报为主要形式,过渡到以个人自行申报为主要形式,实现真正意义上的“自行纳税申报”,有效保护个人隐私。

一、申报期限

   2017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,均应在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依法履行自行申报手续。

二、申报范围

   201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,是指一个纳税人在2017年中各项所得的合计,包括:工资薪金所得,个体工商户生产、经营所得,企事业单位承包、承租经营所得,劳务报酬所得,稿酬所得,特许权使用费所得,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,财产租赁所得,财产转让所得(含房屋转让所得、股票转让所得、股权转让所得),偶然所得,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。

三、申报方式

一)电脑申报

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

(1)登录“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(http://wsbs.sdds.gov.cn)”, 通过“自然人”模块登录,进行用户注册后,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申报。

(2)如需补缴税款,可通过银联扣缴税款。

(二)手机申报

1、山东地税移动办税APP申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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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1)纳税人下载安装山东地税移动办税APP(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搜索“山东地税”应用程序下载安装),进行用户注册及绑定用户。

  (2)通过手机APP“涉税服务--个税12万申报”模块进行申报。如需补缴税款,可通过银联扣缴税款。

2、微信方式申报(推荐使用)

微信关注“山东地税”公众号(打开微信-通讯录-公众号-搜索“山东地税”-选择“关注”),关注后选择“微信办税-实名注册”;注册完成后选择“微信办税-个税12万申报”,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申报即可。如需补缴税款,可通过银联扣缴税款。

(三)办税服务厅申报

1、办税服务厅前台申报

 纳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,到辖区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自然人登记并填写申报表,由办税服务厅进行报表录入,可通过签署税库银协议、银联等方式扣缴税款。

2、自助办税终端申报

  (1)首次申报的,纳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,到辖区地税办税服务厅前台进行自然人登记。

  (2)纳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,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的12万申报模块,根据操作提示进行申报及税款缴纳。

 (四)邮寄方式申报

  纳税人填写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)》,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,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。

  (五)委托申报

  纳税人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、本单位财务人员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。

四、法律责任

(一)未按期申报的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规定,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、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
(二)不如实申报的: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规定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%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;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五、申报结果应用

   依据有关规定,地税机关正在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体系,若纳税人没有依法履行申报义务,将影响纳税人的信誉,对纳税人的金融、出行、差旅等产生重大影响。

 六、特别提醒

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,特别是取得两处以上工薪所得,需申报补交税款的纳税人,请务必于2018年3月31日前办理自行申报,主动纠正并补缴年度内因各种原因导致少报的个人所得税。

  如果您在纳税过程中遇到任何困难和问题,请通过下列方式进行咨询,地税机关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、高效的税收服务:

1.登录济宁市地方税务局网站(http://www.sd-jn-l-tax.gov.cn/)首页 - 办税服务 -网上办税  - 网上报税

或山东地税移动办税APP “办税服务--办税指南--申报纳税--个人所得税申报”栏目查看相关资料;

2.拨打12366—2纳税服务热线电话;

3.到济宁地税局市中分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税收咨询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   济宁市地税局市中分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须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年1月6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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