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1-09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科技局 字体:[ ]

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财政局,济宁高新区科技与知识产权局、财政分局,太白湖新区、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、财政分局:

根据省科技厅、财政厅、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《关于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补偿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补助对象和标准

1. 补助对象。经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国税局、省地税局认定且资格有效,自2016101日至20171231日期间投保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、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三个险种的高新技术企业。

2. 补助标准。对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产品研发责任保险、关键研发设备保险、产品质量保证保险,按不高于3%的费率上限及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50%给予补贴,单个企业的年度财政扶持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,时间按保险期限据实核算,原则上不超过2年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申报程序

1.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,填写《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县(市、区)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,同时按照《扶持办法》要求提报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的科技保险合同复印件,加盖企业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保费支出凭证等材料复印件,加盖承保财产保险公司印章的保单和保险费发票复印件等。

2. 各县(市、区)科技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当地企业扶持资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,汇总后于201821日前将《山东省高新技术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》(见附件2)和《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》及相关附件,报送市科技局(纸质版6份),电子版(word版)发邮箱:jnkjgx@163.com,所有材料不接受企业单独报送。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和山东保监局提报申请文件及详细申报资料。

(二)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

报送地址:济宁市金宇路24  济宁市科技局高新科

联系方式:市科技局:0537-3292848

市财政局:0537-2606225

附件:1. 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申请表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 2. 山东省高新技术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.doc

济宁市科学技术局        济宁市财政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14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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